高温极限氧指数测定仪试验操作
应按材料标准进行取样,所取的样品至少能制备15根试样。也可按GB/T 2828.1—2003或ISO 2859-2:1985进行。
注:对已知氧指数在±2以内波动的材料,需15根试样。对于未知氧指数的材料,或显示不稳定燃烧特性的材料,需15根~30根试样。
高温极限氧指数测定仪试验操作试样尺寸和制备
依照适宜的材料标准(见注1)或注2规定的步骤制备试样,模塑和切割试样适宜的样条形状在表1中给出。
试样形状a | 尺 寸 | 用 途 | ||
长度/mm | 宽度/mm | 厚度/mm | ||
Ⅰ | 80~150 | 10±0.5 | 4±0.25 | 用于模塑材料 |
Ⅱ | 80~150 | 10±0.5 | 10±0.5 | 用于泡沫材料 |
Ⅲb | 80~150 | 10±0.5 | ≤10.5 | 用于片材“接收状态” |
Ⅳ | 70~150 | 6.5±0.5 | 3±0.25 | 电器用自撑模塑材料或板材 |
Ⅴb | 140-5 | 52±0.5 | ≤10.5 | 用于软膜或软片 |
Ⅵc | 140~200 | 20 | 0.02~0.10d | 用于能用规定的杆d缠绕“接收状态”的薄膜 |
a Ⅰ、Ⅱ、Ⅲ和Ⅳ型试样适用于自撑材料。Ⅴ型试样适用非自撑材料。 b Ⅲ和Ⅴ型试样所获得的结果,仅用于同样形状和厚度的试样的比较。假定这样材料厚度的变化量是受到其他标准控制的。 c Ⅵ型试样适用于缠绕后能自撑的薄膜。表中的尺寸是缠绕前原始薄膜的形状。缠绕薄膜的制备见。 d 限于厚度能用规定的棒缠绕的薄膜。如薄膜很薄,需两层或多层叠加进行缠绕,以获得与Ⅵ型试样类似的结果。 |
制备薄膜试样时,使用缠绕杆。吧薄膜的一角插入狭缝中,以45°螺旋的缠绕在杆上,知道工具的末端,制成长度合适的样条。如下图所示,缠绕完成后,粘牢固试样卷筒的末端,将不锈钢杆从卷好的薄膜中抽出并剪掉卷筒顶端20mm。
确保试样表面清洁且无影响燃烧行为的缺陷,如模塑飞边或机加工的毛刺。
注意试样在样品材料上的位置和取向上的不对称性。
1,试样的标线
为了观察试样燃烧距离,可根据试样的类型和所用的点火方式在一个或多个面上画标线。自撑试样至少在两相邻表面画标线。如使用墨水,在点燃前应使标线干燥。
2,顶面点燃试样标线
按照方法A试验(见5.3)Ⅰ、Ⅱ、Ⅲ、Ⅳ或Ⅵ型试样时,应在离点燃端50mm处画标线。
3,扩散点燃试验标线
试验V型试样时,标线画在支撑框架上。在试验稳定性材料时,为了方便,在离点燃端20mm和100mm处画标线。
如Ⅰ、Ⅱ、Ⅲ、Ⅳ和Ⅵ型试样用B法试验(见5.3)时,在离点燃端10mm和60mm处画标线。
4,调湿
除非另有规定,否则每个试样试验前应在温度23℃±2℃和湿度50%±5%条件下至少调节88h。
注:含有易挥发可燃物的泡沫材料试样,在23℃±2℃和50%±5%状态调节前,应在鼓风烘箱内处理168h,以除去这些物质。体积较大这类材料,需要较长的预处理时间。切割含有易挥发可燃物泡沫材料试样的设施需考虑与之相适应的危险性。
5,试样及附件安装
对于自支撑试样以及经过卷筒的薄膜样品,将样品固定于支撑杆上,旋紧紧固旋钮。保证样品处于直立状态。
对于非自支撑试样,先将样品装入U型支架,然后将支架固定于支撑杆上面
将石英燃烧筒安放于基座上,安装顶部盖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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